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
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仪式以视频方式进行,15个成员国经贸部长正式签署该协定。该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东亚自贸区建设成功启动。
协定由东盟10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6个对话伙伴国参加,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一个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截至2018年的统计数据,协定15个成员国将涵盖全球约23亿人口,占全球人口的30%;GDP总和超过25万亿美元,所包括的区域将成为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与全球正在运行的其他自由贸易协定相比,《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一个新型的自贸协定,拥有更大的包容性。该协定不仅涵盖货物贸易、争端解决、服务贸易、投资等议题,也涉及到知识产权、数字贸易、金融、电信等新议题。 在运行模式方面,协定中各国货物贸易的整体开放水平超过九成,远高于世贸组织各国的开放水平。而在投资方面,协定则采用更高效的负面清单的方式进行投资准入谈判。
自2020年开始,农民日报颁布的“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强”正式更名为“农业企业500强排行榜”,聚焦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对农业务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50%以上的农业企业。
11月初,2020年中国农业企业500强榜单发布。今年评定主要参考营业收入和利润,按照2018年企业营业收入进行排名,入围门槛为5亿元,全国28个省(市、区)参与排名,其中营业收入过百亿的农业企业有49家。有多家主营业务为食用油或涵盖食用油的企业上榜,这些企业油脂加工能力、经营规模都较强,在行业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虽然该榜单依据的是2018年营收数据,有些实力油企并未纳入参评,但由于统计数据往往滞后,而且2019年存在贸易战影响的因素,一些企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干扰影响,因此该榜单仍具有相当的参考性。
图1 2020年中国农业企业500强上榜油企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2025年前,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
11月1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发布了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清单详见附件。附件 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pdf
主要要点如下:
“零关税”原辅料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形中的原辅料消耗: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
原辅料主要在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
“零关税”清单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行,直到全岛封关运作前。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将于2025年前,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
“零关税”原辅料加工制造的货物,在岛内销售或销往内地,需补缴其对应原辅料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零关税”原辅料仅限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生产使用,接受海关监管,不得在岛内转让或出岛。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或出岛的,应经批准及办理补缴税款等手续。
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202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3元。
根据近几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数量,限定2021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总量为3700万吨。限定收购总量分两批次下达,第一批数量为3330万吨,不分配到省;第二批数量为370万吨,视收购需要具体分配到省。当最低收购价全国收购总量达到第一批数量的90%时,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应会同省级粮食等部门单位及时提出本省第二批收购的计划数量建议。中储粮集团公司根据当年小麦产量、收购量、农户余粮和市场价格等情况统筹平衡各省数量后,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各省第二批收购数量。在第一批收购完成后,有关省份按照批准的第二批数量继续开展收购。当收购量达到本省批准数量时,立即停止该省最低收购价收购且不再启动。